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,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4月29日-5月3日放假调休,共5天,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、上课。4月23日(星期日)执行5月2日(星期二)的教学安排,5月6日(星期六)执行5月3日(星期三)的教学安排。
二、作息时间
5月1日后作息时间不变,即上午上班时间为8:00至12:00,下午上班时间为14:30至17:30。
三、工作要求
妥善安排好值班,做好消防安全、人身安全、食品卫生安全、交通安全、实验室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,如遇突发事件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劳动节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